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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节(2 / 2)

  当然, 言辞表情,依旧儒雅谦和。他卢大相爷,可不是这种只知舞刀弄枪的鲁莽糙汉。

  王翰说:“霏-霏!”

  他把卢信良左三圈右三圈, 转着来回上下一打量,倒背着两手。眼神鄙夷,姿态甚为高傲。

  卢信良的脸一拉。“你肉不肉麻,啊?——我说你这姓王的,你到底肉不肉麻?”当然,他没有明说。整了整衣袍,掠了掠袖子。卢信良笑了,倒背两手,依旧很是谦和温润雅致地一笑:“她是本相老婆!”一顿,怕对方没有听清楚,又牵了牵嘴角,“王将军,你口里的霏霏——她,可是本相的老婆!”

  王翰淡淡地勾了个嘴。

  其实,这话一出来,他也觉得多余。

  王翰这个人,倒不是那等死守着儿女情长成天叽叽歪歪怨天怨地放不开的人。他可以为锦绣这作死作孽的小冤家守身如玉,为她随时敞开他那宽厚有力的怀抱,默默地守她,等她,然而,要他为个小娘们,整天要死不活,恨天恨地的,连其他的什么事情都不干了,那人生,岂不是大亏特亏?不过,王翰有时候也有气得不行的时候,咬牙切齿,恨锦绣这小冤家太不懂事,一想起这些,他就窝火骂:“我让你作!让你作!啊?你说你嫁给我哪里不好?”甚至,一气急了,用最过瘾的字眼骂她。骂完了,气也解了,然后,随便往哪个沙场上的草地一倒,又四仰八叉,擦起他的刀啊剑的起来。

  总之,他放得开。

  当然,莫若锦绣不懂,就连王翰自己也不懂。他到底,为这小冤家痴心这般,是究竟看上了她哪儿?

  只记有一次,约莫是锦绣十七岁光景。是的,锦绣在那军营一呆,就是三年。青青的草地,湖水河畔。锦绣仍戴着顶小军帽,男儿打扮,和一群年轻士兵讲笑话,甚至还说起了荤段子。这一幕,不巧便被刚巧路过的王翰所看见了,脸拉得比驴子还长:“你是个女孩子!”他说,“——还是个小姐!是大家闺秀!”意思是,怎么能和那些糙野士兵混在一起。总之,他不高兴,连拖带拽地,说什么要把锦绣带走。而锦绣呢,却不怎么理他,嘴上骂骂咧咧回敬他一句也就完了。后来,又过三五日,突然,一个年轻、同样也是十七岁模样俊俏小士兵,他跑过来对王翰说:“王、王少将……我、我觉得我有点不对劲儿?”

  “——嗯?”

  王翰眼也没瞅这个小兵将一眼,手拿着帕子擦刀柄。

  小士兵说:“我、我怀疑我喜欢上了一个男的,有、有断袖——”

  王翰一听,“哟”地一声,这可不得了!

  当然,那小士兵说的,自然是霏霏。他说他怀疑有断袖,就是爱上并喜欢了男装打扮的十七岁锦绣。

  王翰那天一直拉沉着张臭脸。见谁,谁也不理。也是后来,当他再次看见那个小士兵一直跟踪在锦绣背后鬼鬼祟祟、想献殷勤的时候,他冲上前,把那小士兵一阵暴打暴踢。“——王少将!王少将!”很多人都看不下去了,连锦绣也看不下去忙来拉劝。王翰一把将锦绣拽了出去,往马背上一抱,一夹马腿肚子,接着,黑风扫脸地,把锦绣带到了一个地方。然后,他说:“不行!你不能再和那些混账东西闹成一团!”

  “为什么?”锦绣也黑着张脸。

  “不为什么!”

  王翰倒也脸厚,一挑眉,“因为,你以后是要做本少将夫人的女人,自然不能和那些男人们混在一起!”

  语气非常霸道强悍,不给对方一丝考虑应付的空间。

  锦绣骂他是个疯子,哼地一声,理也不理,掉头就走。

  越来越成熟美丽妖娆的身段和韵味,锦绣俨然长成了个大姑娘。她走得小蛮腰一扭一扭,即使丑陋的军装也遮掩不了。

  王翰看着她,忽然地,他就懂了,手捏着下颔:原来,这个女人,他看着她长大,就连每次的葵水月事都是他帮着打理解决。他觉得自己就像她的阿爹,所以——不行,“女儿”就算要“嫁”,也只能嫁给他这个“阿爹”才是!

  王翰实在对这姓卢的男人,连正眼都不想去瞧一下。

  现在,虽是放开了,他还是要说。

  板着张脸,难得的郑重与严肃:“我知道她是你老婆!”